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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9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90 号)核准,同意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8.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8,513.55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2,926.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87.0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090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2017年1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480.8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经2017年2月10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4,500万元)。2018年1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8年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尚余7,591.22万元(含银行利息)。

三、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虽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并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流动性好、规模大、信誉好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滚动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备查文件

1、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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