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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0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3.36元/股调整为23.29元/股。《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杨汉杰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6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6月5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7年6月29日为授予日,授予67名激励对象10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杨汉杰先生作为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李小华女士作为激励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华先生之近亲属,董事李福华先生、康路先生、张燕生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4票。

三、备查文件

1、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杏鑫娱乐地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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